
类别:中硬齿面减速机 发布时间:2023-07-04 04:27:07 浏览: 次
一、会计凭证丢失怎么办?
有以下办法:寻找会计凭证不小心遗失了,当然最好的方法就是把它再找回来,可以通过档案室借阅登记本找到借阅人回想一下有可能丢失的地方,然后到所有可能丢失的地方去寻找,能找回来就万事大吉了。
记帐凭证补回会计凭证如果确定确实丢失,无法找回,那么关于记帐凭证补回办法有两种,如果是手工记帐的单位,就手工再做一张跟原来一样的凭证,如果是财务软件记帐的,直接进财务软件调取相关凭证再打印一张出来。
原始凭证的补回--银行类原始凭证原始凭证遗失了只能去相关单位调取,银行存款收付款业务的原始凭证,可以让出纳去对应的银行打印回单作为凭据,附在记帐凭证的后面。
原始凭证的补回--发票类原始凭证被丢失的会计凭证中如果存在相关的发票类原始凭证,那么就让经办人去开发票的单位,找他们复印发票的存根联,并连同遗失发票的原因说明,一起作为补记的会计凭证附件。
原始凭证的补回--出入库单类的原始凭证如果丢失的会计凭证里含有单位出入库单这样的原始附件,可去本单位仓库,找出存根联进行复印,以此作为补记凭证的附件。
原始凭证的补回--报销类的原始凭证丢失了报销类的单据是比较麻烦的,要报销人补齐相关的报销单据说起来容易,但错不在报销人,有些人是不会来配合你的,所以报销人无法补齐单据的情况下,只能写说明给相关人员签字确认来作为附件了。
会计凭证是指记录经济业务发生或完成情况的书面证明,包括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是登记账簿的依据。
会计凭证是记录经济信息的载体。
按编制程序和用途分类,会计凭证按其编制程序和用途的不同,分为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前者又称单据,是在 经济业务最初发生之时即行填制的原始书面证明,如销货 发票、款项 收据等。
、后者又称记账凭单,是以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为依据。
按照经济业务的事项的内容加以归类,并据以确定 会计分录后所填制的会计凭证。
它是登入 账簿的直接依据,常用的记账凭证有 收款凭证、 付款凭证、 转账凭证等。
二、会计凭证丢失怎么办
问题一:会计凭证遗失了一本怎么办 丢失了一本凭证,怎么丢的,过程?将其形成一个材料备查。
对于丢失会计凭证,属于违反会计法,会计法的执法主体是财政局,不是税务局,税务局不会对丢失凭证进行处罚。
但是如果影响较大,造成不能正确核算应纳税额的,税务部门会以此为依据认定为账务不健全,对所得税核定征收。
增值税采用专用票抵扣,只要你销售额准确,进项税已经认证的可以扣除,没认证的可以向销货方索要记账联复印件,以复印件认证抵扣。
这里面有风险的,主要是报销的,银行的可以通过对账单核对或要求银行重打,发 票可以有销售方提供复印件…… 会计从业证不会被吊销。
这个归财政局管理。
问题二:整本会计凭证丢失怎么办啊? 如果税务局不查账,那么你们算是安全的。
如果税务局查账的话,就会很麻烦。
(一般情况下,税务局很少查企业的账的,除非你们厂的业务不太正常被税务局稽查科盯上了,或者是有办理业务税务局必须查账的) 所以能补到的资料,尽量补吧。
专用发票发票方面,万一税务局查起来的话,不是还有抵扣联么,银行单可以去银行补,普通发票的话,尽量找回复印件,反正能补到的资料尽量补。
金蝶里头也有电子版的帐可以备查。
万一查起来的话,可以向税务局说明情况,可能涉及罚款,但是也不很多,如果你们和税务局关系好,他们可能当没看见。
呵呵 问题三:会计凭证丢失怎么办? 交接人员的责任 交接工作完成后,移交人员所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是在其经办会计工作期间内发生的,应当对这些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即便接替人员在交接时因疏忽没有发现所接会计资料在真实性、完整性方面的问题,如事后发现仍应由原移交人员负责,原移交人员不应以会计资料已移交而推脱责任。
朋友,放心,会计法律会保护你的,不要去担心太多! 问题四:根据国家规定丢失会计凭证如何处理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 *** 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对单位并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不依法设置会计账簿的;
(二)私设会计账簿的;
(三)未按照规定填制、取得原始凭证或者填制、取得的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的;
(四)以未经审核的会计凭证为依据登记会计账簿或者登记会计账簿不符合规定的;
(五)随意变更会计处理方法的;
(六)向不同的会计资料使用者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编制依据不一致的;
(七)未按照规定使用会计记录文字或者记账本位币的;
(八)未按照规定保管会计资料,致使会计资料毁损、灭失的;
(九)未按照规定建立并实施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或者拒绝依法实施的监督或者不如实提供有关会计资料及有关情况的;
(十)任用会计人员不符合本法规定的。
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易倍体育全站下载emc会计人员有第一款所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由县级以上人民 *** 财政部门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有关法律对第一款所列行为的处罚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问题五:财务凭证丢失如何处理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 *** 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对单位并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不依法设置会计账簿的;
(二)私设会计账簿的;
(三)未按照规定填制、取得原始凭证或者填制、取得的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的;
(四)以未经审核的会计凭证为依据登记会计账簿或者登记会计账簿不符合规定的;
(五)随意变更会计处理方法的;
(六)向不同的会计资料使用者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编制依据不一致的;
(七)未按照规定使用会计记录文字或者记账本位币的;
(八)未按照规定保管会计资料,致使会计资料毁损、灭失的;
(九)未按照规定建立并实施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或者拒绝依法实施的监督或者不如实提供有关会计资料及有关情况的;
(十)任用会计人员不符合本法规定的。
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会计人员有第一款所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由县级以上人民 *** 财政部门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有关法律对第一款所列行为的处罚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问题六:会计凭证丢失了,怎么办 丢失了一本凭证,怎么丢的,过程?将其形成一个材料备查。
对于丢失会计凭证,属于违反会计法,会计法的执法主体是财政局,不是税务局,税务局不会对丢失凭证进行处罚。
但是如果影响较大,造成不能正确核算应纳税额的,税务部门会以此为依据认定为账务不健全,对所得税核定征收。
增值税采用专用票抵扣,只要你销售额准确,进项税已经认证的可以扣除,没认证的可以向销货方索要记账联复印件,以复印件认证抵扣。
这里面有风险的,主要是报销的,银行的可以通过对账单核对或要求银行重打,发 票可以有销售方提供复印件…… 会计从业证不会被吊销。
这个归财政局管理。
问题七:如果记账凭证丢失了怎么办 帐簿保管-法律责任纳税人丢失账簿及记账凭证的行为,不能简单套用《征管法》的相应条款进行定性处理追究法律责任,而是应在确定纳税人丢失账簿及记账凭证的原因、责任、性质基础上,再进行定性处理追究法律责任。
现就纳税人丢失账簿及记账凭证的行为,如何定性处理追究法律责任及稽查对策进行探讨。
为此将纳税人丢失账簿及记账凭证的行为分为遗失、灭失、隐匿三种类型。
遗失类型:账簿及记账凭证的遗失,通俗的说也可称为丢失,是由于疏忽或不可抗力而失去或失掉账簿及记账凭证。
从法律角度上应当认定是一种非主观故意的丢失行为,可以称为“善意的丢失”。
如账簿及记账凭证因被盗、失窃、洪灾、地震、海啸、火灾等造成的遗失。
《征管法》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设置、保管账簿或者保管记账凭证的行为,税务机关有权处罚。
对未按照规定设置账簿的行为,比较好理解。
对未按照规定保管账簿及记账凭证的行为,又包括哪些呢?《征管法》同时规定,纳税人对账簿及记账凭证的保管责任包括按照规定的保管期限保管,以及不得伪造、变造或者擅自损毁。
可见遗失账簿及记账凭证的行为并不是一种“未按照规定保管”的行为,《征管法》没有明确规定遗失账簿及记账凭证的行为应当处罚。
按照法治的原则,即“法无明文规定不为过”,因而在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前提下,不能对遗失账簿及记账凭证的行为追究法律责任。
但同为遗失,发票和税务登记证件的遗失,就有不同的处理方式。
《发票管理办法》规定,丢失发票和发票存根联属于未按照规定保管发票的行为,可给予处罚。
《征管法实施细则》规定,遗失税务登记证件的,应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并登报声明作废,但也没有相应的处罚规定。
灭失类型:账簿及记账凭证的灭失,还包括擅自损毁、擅自销毁账簿及记账凭证的行为。
灭失就是使账簿及记账凭证不存在或使其消失,擅自损毁就是违反有关规定自行损坏或破坏账簿及记账凭证,擅自销毁就是违反账簿及记账凭证的保管规定故意、自行毁掉或烧掉、毁灭账簿及记账凭证。
灭失、擅自损毁、擅自销毁账簿及记账凭证等行为,属于《征管法》规定的纳税人未按照规定设置、保管账簿或者保管记账凭证的行为,从法律角度上应当认定是一种主观故意的丢失行为,可以称为“恶意的丢失”。
对此种丢失行为,《会计法》和《征管法》同时规定了应追究法律责任。
《会计法》规定,账簿及记账凭证的灭失,由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对单位并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征管法》规定,擅自销毁账簿及记账凭证的,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
并且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在检查期间,纳税人销毁有关资料的,属于逃避、拒绝税务机关检查的行为,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造成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认定为偷税,除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外,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隐匿类型:账簿及记账凭证的隐匿,是指纳税人为了某种目的,编造各种理由,故意将应当保存的账簿及记账凭证转移、隐藏起来,躲避税务机关的检查。
此种行为与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行为还是有区别的。
隐匿账簿及记账凭证的行为,从法律角度上应当认定是一种主观故意的丢失行为,也可以称为“恶意的丢失”。
对此种丢失行为,《征管法》规定了应追究法律责任。
《征管法》规定,在税务机关检查时,纳税人隐匿账簿及记账凭证的行为,属于逃避、拒绝税务机关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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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八:原始凭证丢失怎么办? 这些处理方式都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 原始凭证是填制记账凭证和登记账簿的依据,是玉要的会计核算资料如果外来的原始凭证不慎丢失,应到原开出单位重新开具或索取盖有原开出单位公章的证 明,并注明所丢 失凭证的号码、 金额和内容,经 会计主管和村 负责人才比准,Ilj 经办人签字盖 章后,刁’能代替 原始凭证记账 如果丢失后确 实无法取得证 明的,如火车 票、飞机票等 原始凭证.经 办人须写出详 细情况,由会 计主管人员和 村负责人批准 后代作原始凭 证记账、@邱立霞$山东省沂水县许家湖经管站!276402 近日,笔者对村级账务进行审计时发现,一些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不慎丢失后,有的以白条的形式放在现金保管员的库存中不处理帐务,有的则是用张白纸写明丢失原因后便代替原始凭证记账。
这些处理方式都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原始凭证是填制记账凭证和登记账簿的依据,是重要的会计核算资料。
问题九:会计做帐把原始凭证弄丢了,怎么办? 会计做帐把原始凭证弄丢了,怎么办: 1、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如有遗失,应当取得原开出单位盖有公章的证明,并注明原来凭证的号码、金额和内容等,由经办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领导人批准后,才能代作原始凭证。
2、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常凭证,如果确实无法取得证明的,如火车、轮船、飞机票等凭证,由当事人写出详细情况,由经办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领导人批准后,代作原始凭证。

3、自制原始凭证丢失可至相关部门再打印一份。
原始凭证: 原始凭证又称单据,是在经济业务发生或完成时取得或填制的,用以记录或证明经济业务的发生或完成情况的文字凭据。
原始凭证不仅能用来记录经济业务发生或完成情况,还可以明确经济责任,是进行会计核算工作的原始资料和重要依据,是会计资料中最具有法律效力的一种文件。
工作令号、购销合同、购料申请单等不能证明经济业务发生或完成情况的各种单证不能作为原始凭证并据以记账。
问题十:我一不小心把会计凭证弄丢了该怎么办 直接补入帐就可以了,付款凭证影响的只是你的银行帐面与对帐单不一致,不会影响税务的费用。